陈露:我想嫁,霍尊:开个价!
大晚上的,热搜前三都是什么画风?…
教育大家远离男人?
一年一度的七夕又要到了,
有的人正想着怎么好好撒一把狗粮,
有的人却带着“你算什么男人”的词条上了热搜。
被广大网友吐槽“算什么男人”的男人是歌手霍尊,曾经凭借《卷珠帘》获得过华语金曲奖“全国最佳创作歌手”,还参加过《歌手》并挺进决赛。
事情还得从几天前的一条微博说起。
8月8日,一名名为陈露的女士在微博上发布了自己与霍尊的甜蜜合照,并@霍尊,宣布两人的恋情,但是霍尊的微博却毫无动静,这不禁让人浮想联翩……
按照微博官宣的“惯例”,一般是明星本人先官宣或者配合官宣,像这样素人女友公开而明星男友却无声无息的情况实属罕见。
有的人以为双方要正式官宣了:
有的人觉得两人的感情可能出现了问题,陈露是在“逼宫”:
还有“知情”网友爆料,两人早已分手,现在女方后悔了才来“逼宫”:
面对众多猜测和嘲讽,就在昨天晚上,陈露在微博上发长文控诉霍尊,并说出自己和霍尊长达九年的恋爱故事。
在陈露陈述的故事中,两人相识时都还籍籍无名,陈露陪他从一无所有到小有名气,为了增加一部分收入,让霍尊的压力不用那么大,她放弃了自己在艺术团的工作,选择自己开小工作室。但当时陈露已经是团里最年轻的副高级职称教授和国家二级演员,在一个舞蹈演员最好的年纪和上升期放弃了自己的事业,只是为了对方能轻松一点。
2017年两人被拍到了依偎在一起的照片,陈露本来以为两人可以借机公开恋情,但霍尊却要求她删除和自己有关的所有微博并互相取关。陈露说服自己一切都是为了霍尊的前途和两人的恋情。
直到去年,霍尊带陈露去看戒指和房子,背地里却在策划怎么逼陈露主动提分手,并和周围的人搞暧昧、“约炮”。霍尊甚至在陈露面前自残、出现暴力行为,指责她一无是处。
被共同好友告知一切的陈露去找霍尊对峙,霍尊只说:“开个价。”
陈露称自己这几年为他花了两三百万,加上霍尊之前承诺要给她买的婚房,她决定要九百万。陈露以为霍尊不会答应,但霍尊答应了,两人还就此签订协议。
看到这里,也许有小伙伴会产生疑问:两人之间就“分手费”所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呢?如果霍尊不按照协议支付“分手费”,陈露起诉到法院的话,法院会不会判决霍尊按照协议支付呢?
分手协议中约定“分手费”有效吗?
对于此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予以具体的规定,但是如果两人曾是同居关系的话,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处理同居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同居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不存在胁迫等行为,双方是通过协商签订的协议,法院一般会认为该协议书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协议有效。
因此,如果陈露拿着和霍尊签的分手协议去法院起诉,法院有比较大的可能判决霍尊给付“分手费”。当然了,法院是否会对金额作适当调整,这个我们不好判断。
给前任花的钱,要得回来吗?
大家可能还存在着另外一个疑问,如果陈露真的在恋爱期间为霍尊花了两三百万,分手后陈露可以向法院主张返还吗?
这个问题我们还得分类讨论:
如果是为了联络感情和表达爱意的,具有日常性、及时性消费的礼物或者转账,属于一般性的赠与,收受一方可以不予返还。这就意味着,如果在七夕或者情人节转账1314或者买花买礼物给男朋友或者女朋友,分手后想要主张对方返还,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同样,如果陈露起诉要求霍尊返还自己在恋爱期间为霍尊买衣服、买手表、买保健品的开销,法院支持这一诉讼请求的可能性也非常小。
如果是以结婚为前提给付的礼物和金钱,如为了结婚购买的“三金”等,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则有较大的可能将其认定为“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陈露和霍尊属于第一款的情形,如果陈露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为霍尊支出的花销中有用于结婚的部分,则依据该条司法解释,陈露如果要求返还这一部分的支出,该主张有很大的可能被法院支持。
自陈露单方面“官宣”自己与霍尊的恋情已经过去了三天,自陈露在微博上讲述自己与霍尊的恋爱故事以及被逼分手的经历也已经过去了大半天,即使《卷珠帘》的制作人田汩和霍尊的爸爸都表示支持霍尊,但霍尊还是没有出来回应。也难怪网友调侃他“你算什么男人”。
由于霍尊的不回应和陈露没有“放锤”,两人的爱情故事究竟是怎么样的我们仍不得而知。有人说成年人的世界没有童话,恋爱九年且陪着对方走过籍籍无名的爱情最终也没有好的结局。但无论如何,即使爱不再存在,也不要通过冷暴力甚至暴力的方式逼对方主动提分手。爱情始于美好,就让它最后也终于好聚好散。
主编 | 陈晖
文字 | 唐子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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